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(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)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,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。
一、接收条件
1.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;
2.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;
3.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;
4.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;
5.身心健康,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,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;
2.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;
3.获奖证书原件;
4.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。
以上材料1-2项为必须提供,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,材料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电子扫描文件,如暂时无法提供,也可复试时提交复试学院(中心、所)。
三、报名办法
1.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须于7月22日-9月10日(暂定)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,选择“硕士推免报名系统”,注册后选报我校相关院系、专业。网上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。
2.我校相关学院(中心、所)将于9月中旬根据申请者整体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。推免生应及时查看系统状态,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
四、复试安排
1.复试内容与办法
推免生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由我校各学院(中心、所)自行确定,推免生可在9月中旬到各相关学院(中心、所)网站查询或与相关学院联系。
2.复试时间
复试将于9月中旬进行。具体时间以我校各学院(中心、所)安排为准。
3.体检安排: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,体检时须空腹,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,具体安排将于9月初公布。
五、录取
录取流程待定,预计9月初公布。
六、直博生
1.我校理、工、医各博士生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。凡学术兴趣浓厚、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。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(中心、所)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%。具体招生条件、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由各学院(中心、所)自行确定。
2.申请我校直博生的推免生须按上述推免生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复试,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(中心、所)提出直博申请,通过学院(中心、所)复试后,按直博生进行录取。达不到直博生录取要求的,经学院(中心、所)同意,可按硕士生录取。
七、奖励
为鼓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勤于科研,勇于创新,我校设有“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”,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,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。
八、其他
1.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,一经发现,即取消推免生资格,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,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。
2.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,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